三是著力培育優勢企業主導物流園區。物流園區運作的成功與否,關鍵在于培育市場主體,在于是否有一批經濟實力強、市場占有率高、經營管理好的優勢企業,特別是企業集團和眾多企業入駐園區,否則將可能成為有場無市的空殼。這就需要政府必須下力氣整合本地分散的物流資源入園經營,積極引進國內外的物流項目、工業加工企業和商貿企業、倉儲和運輸企業入駐園區。對入園企業中有發展潛力的公司,要給予必要的支持,有目的的進行培育讓其做大做強做專,成為園區經營的主力軍、領頭羊。要支持本土的重點物流企業,實行股份制等形式聯合起來,整合業務,建設適應市場需求的物流園區,統一規劃、統一建設、集中管理、提高市場集中度,形成在園區經營活動中的"航空母艦",促進園區的健康發展。
四是制定促進物流園區發展的優惠政策。建議政府針對大理州物流園區發展的實際情況及特點,在用地保障、稅收支持、金融服務、政策扶持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著力解決發展中的現實問題。財稅扶持方面,建議設立物流業發展引導資金,采取貨代貼息、以獎代補等方式,優先向物流園區和重點物流企業傾斜。對物流園區內的企業納稅由屬地政府統一結算,自納稅年度起,前三年由同級財政分別按新增營業稅地方留存部分的劃出一定比例獎勵給園區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方面,對納入州"十二五"物流產業發展規劃的物流園區,優先安排建設用地,享受工業用地價格政策;園區項目用地出讓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圍內設定,對所繳納的出讓金,地方分成部分的拿出一定數額返回給園區用于基礎設施建設。金融方面,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倉單質押"貸款融資,全程物流供應鏈金融以及票據融資等業務創新,為物流園區企業開辟新的融資渠道。優化配套環境方面,建議政府成立物流產業發展協調領導組,統籌協調好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真正形成推進全州物流產業發展的整體合力,為物流園區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