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新型材料的發展不僅有財稅政策也有資金政策。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動節能建筑的通知》。2008年,《循環經濟促進法》專門設立了"激勵措施"一章,其中對相關稅收扶持政策進行了原則性規定。法律第四十四條規定:國家對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產業活動給予稅收優惠,并運用稅收等措施鼓勵進口先進的節能、節水、節材等技術、設備和產品,限制在生產過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產品的出口。而今,利用固體廢棄物生產建材已作為重點發展方向和投資領域被列入"十二五"規劃。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問題已經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各地政府在積極倡導將建筑垃圾粉碎制再生建筑材料使用,國家政策也做了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環境的相關政策措施,有關各部委都將建筑垃圾資源利用列入了"十二五"規劃。對于建筑垃圾的再利用資源化處理,將會是一大趨勢,也是順應時代發展的必然走向。只有符合時代發展潮流,才能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