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現代物流報
據估算,中國有近3000萬名貨運司機,這么龐大的群體在公路上已經成為弱勢群體,被亂罰款、亂收費多少年,卻一直"沉默無語",無力維權。
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公路三亂"行為,衍生出了千億元的大"市場"。部分執法人員借執法之口,任意擴大抬高處罰標準、擅自制定處罰理由,將手中的權力變成以權謀私的工具,這種情況在許多地區普遍存在。一位常年運貨的司機表示:"如果不主動停車,一旦被執法者追上,將面臨非常高的罰款,而且以后都不能在這條路上行駛了。"執法者占據了主導性的社會資源,它是強勢的,擁有話語權。而貨運司機則是弱勢者,處于被控制地位。
2014年1月23日下午3點,湖南晟通科技集團物流有限公司一輛從江蘇揚州出發至廣州的貨運車,途經廣州太和收費站,被交警攔下,強制要求停車卸貨,造成一名司機卸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摔成重傷。交警的罰款和強制卸貨理由是車輛超載,連車帶貨為52噸。交警的超載標準為連車帶貨不能超過48噸,而按照路政的標準連車帶貨重量在55噸以上才算超載。這樣看來,路政、交警存在執法標準不一。
據悉,交警執法"嚴格",當場扣司機3分,罰款500元,另外,交警要求司機開到其指定地點由其指定的專門車輛和人員卸貨,并要晟通物流的司機交出1300元卸貨費,要求卸載3噸貨物,貨車裝載貨物為鋼管。此后,交警指定的卸貨方收了1300元后還要晟通物流的司機上到車頂卸貨。在卸貨過程中發生事故,鋼管垮塌,一名司機被鋼管當場從車頂砸到地上重傷導致昏迷不醒,而交警并未將事故重傷司機及時送往醫院搶救,直到當地晟通物流區域負責人趕到現場撥打120才將傷者送往醫院。據悉,在廣州太和收費站,路政和交警長期在此查超載車輛,但是長期以來兩家執法機關的執法標準不一。
臨近春節時發生此類事故,確實令人嘆息,而這類卸貨事故并不是一次,據晟通物流一位司機介紹,2013年,已經發生幾起交警要求卸貨引發的死傷事故,在超載標準和執法過程中,出現許多以權謀私的行為,司機弱勢群體利益得不到保障。開著卡車走南闖北的司機,他們有著沉重的家庭負擔和社會責任,工作強度大,意外事故多,絕大多數物流個體卡車司機通過長途貨運收取運費,成為家庭的主要甚至是惟一的經濟來源。
談及載貨重量問題,一位長途司機說:"例如我們的卡車自重17噸,貨物重38噸,加起來55噸。按照路政管理的規定,我們沒有超過車輛的軸重,是不超載的,但是按照運管的規定,我們卻超載了,如果按照這樣規定‘遵規守法,每被運管抓住一次,就要面臨至少1000元的罰款,罰款還是由交警來定。標準不一,強制罰款,確實嚴重損害了我們司機群體的利益。"
試問,連交警執法都出現這種執法不嚴、以權謀私的事情,何談為民謀利?何談保護司機弱勢群體?何談共建和諧物流貨運?一輛貨車到底拉多少才算超載?該聽交警部門的還是交通路政部門的?大量的事實證明,駕車人的維權活動往往是弱勢對強勢,無力維權。究竟什么樣的標準才是國家規定的標準?司機作為一個弱勢群體他們的利益誰來保障?我們期盼公路執法能夠盡早制定統一標準,體現出公平、公正、公開的法治原則。